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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的五个涉税问题

关于税收滞纳金的五个涉税问题

问题一: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还是“营业外支出”?

答复: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是:

借:营业外支出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问题二: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汇缴应做纳税调增。

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问题三: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能否超过本金?

答复:对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没有上限规定,故存在超过本金的情形。
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征管法执行,不适用行政强制法,不存在是否能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滞纳金加收数据超过本金,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加收。

问题四: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如何计算滞纳金?

答复: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参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五: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欠税与滞纳金必须同时缴纳吗?

答复:2020年3月1日起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于纳税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偿还欠税,减少欠税加收滞纳金的基数。

参考:《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22-7-31 19: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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