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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深度解读与用工方式转型风险控制(上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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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网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者地点不合适,您可以拨打010-62278113咨询最新时间、地点等培训安排。本课程亦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相关事宜!)

培训时间:2013年3月7日(上海)   4月23日(广州)

培训费用:1500元/人

论坛背景: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上述法规(即《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派遣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劳务派遣规定》的制定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调整将极大的影响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触动了一大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筋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同时,新法对劳务派遣的严格限制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使得用工方式日趋“刚性”,缺乏灵活,也势必影响企业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距离新法实施,尚有近半年时间,如何利用这半年时间,调整企业用工,及时应对,以免在新法实施后处于被动局面,产生法律风险,提高用工成本?为此,劳达集团携劳动法及劳务派遣业界资深专家一道,举办此次论坛,试图从全方位为听众奉上一场思想和智慧的饕餮盛宴。

论坛收益:

政策解读:
政府部门权威专家深入把脉《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关于劳务派遣的核心内容;

实务研究:
一线劳动法律实务专家给出应对新法的“七种武器”,操作性强,规避企业未来的法律风险;
多角度,深层次,共享各个领域专家经验和智慧,汲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管理实战经验!
和谐用工:观点客观,方案及时;充分利用过渡期调整用工模式,进退两相宜。

主讲嘉宾——魏浩征

劳达集团创始人、首席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兼职教授、总裁班特聘培训师。搜狐职场一言堂及时代光华教育集团“2011年度最佳人力资源讲师”。曾为富士通、南方航空、武田药品、博世、铁姆肯、当纳利、阿珂玛、旭格幕墙、采埃孚、多美滋、奥林巴斯、凯士比、世茂房地产、上汽通用五菱等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常年顾问、咨询、内训等服务,主持企业并购、改制、裁员、人力资源外包、员工关系体系建设、人力成本筹划、劳动争议处理等重大咨询项目数百起。出版专著《入职/在职/离职管理日记》、《写好制度,做好管理》及培训光盘《裁员误区及风险控制》等近二十部。

特邀嘉宾——

本次高端法律论坛,我们特邀政府主管官员、仲裁院仲裁员、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业律师顾问、行业著名评论员,行业组织专家,劳务派遣领军公司、人力资源专家从各自实践经验出发对政策法规的趋势--劳务派遣现状--法律风险的防控一一作出最实用的解答。

论坛议程:

08:30-09:25签到
09:25-09:30论坛致辞

09:30-10:45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深度解读及立法前瞻————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员
(一)立法现状:《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背景及深度解读
1.《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出台背景
2.《劳动合同法》修改内容解读
①劳务派遣机构准入门槛提高;②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同工同酬问题予以细化;③劳务派遣“三性”界定予以明确;④违法使用劳务派遣的罚则问题;⑤新旧法律衔接过度的规定
(二)立法前瞻:人社部《劳务派遣规定》
1.异地派遣的问题;2.派遣用工比例问题;3.派遣人员的社保问题;4.辅助性的界定问题
10:45-11:00茶歇

11:00-12:15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下劳务派遣的用工调整及策略研究————劳达集团首席合伙人、总裁,魏浩征先生
(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企业的灵活用工调整的趋势研究
1.劳务派遣大量转为业务外包;2.劳务派遣大量转为人事代理;3.出现派遣人员大量被裁减的现象
(二)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
1.劳务派遣用工之利;2.劳务派遣用工之弊;3.新法下企业对劳务派遣应对的态度
(三)应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建议
1.岗位梳理:对临时性、辅助性岗位进行界定;2.用工筹划:结合其他用工模式的特征及岗位特征,选择合适的用工模式
12:15-13:30午餐/午休

13:30-14:30
上海劳动争议中劳务派遣实战典型案例解析————上海市劳动仲裁院官员
1.上海劳动争议中劳务派遣争议现状
2.上海劳动争议中劳务派遣典型案例解析
3.新法下,劳务派遣争议可能出现的趋势和变化前瞻

14:30-15:30
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下劳务派遣实务操作风险控制————劳达集团高级合伙人、咨询中心总监,李伟先生
(一)针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四招七式”
1.第一招:(第一式)退回——以法律变化为由,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机构
①可以退回吗?②《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吗?③退回以后,派遣公司的处理会影响到用工单位吗?④员工不服,可以告用工单位吗?
2.第二招:(第二式)转回——将派遣员工转为自主雇佣
3.第三招:保留——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紧扣“三性”
(第三式)临时派遣;(第四式)辅助派遣
4.第四招:转化——放弃劳务派遣,转为其他用工模式

(第五式)业务外包;(第六式)人事代理;(第七式)非全日制
(二)新法下劳务派遣操作的其他问题
1.新法下如何甄选劳务派遣合作单位?2.新法下的“同工同酬”问题?
15:30-15:50茶歇

15:50-16:50
头脑风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下的劳务派遣——成本、风险与灵活用工前瞻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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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址:    邮箱:  
 学员信息(三人以上报名请下载培训报名表):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E-mail
         
         
         
 备 注——
 1、收到贵公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公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开课前两周,我们将为贵公司发送《培训确认函》,将培训地点交通路线及酒店预订、培训报到指引等相关事项告知与您。
 3、本课程也可以安排培训讲师到贵公司进行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预订讲师排期。
 4、联系咨询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传真:010-58850935;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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