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在非上市公司的运用 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A公司)于2009年底决定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行股权激励方案。H公司创建于2000年,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过10年的发展,2009年底税前利润为800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预计每股净资产年增长率为100%。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充分激励人才,并为以后创业板上市留好接口。公司董事会决定接受经邦咨询公司的建议,采用股权激励五步法,自2010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采用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首先根据该公司的生命周期阶段和人才激励特点,选定股权激励模式。 (一)股:根据公司的十年积累,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小,但是公司净资产已经达到2000万元,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时候,根据经邦五步法,第一步确定股份面值为0.1元,则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每股净资产2元,针对公司发展阶段,采用五步法里面的增值激励方式,即股份期权模式 (二)人:包括外部资源、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6人核心层加上10个中层人员被授予股份期权。 (三)价:初始授予股价按照2009年度每股净资产确定初始授予价格,但股价增长模式不采用净资产方式,采用经邦股权激励五步法中的股价确定原则。 (四)量:根据五步法,该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拿出总股本的20%,即200万股授予。 (五)时:采取循环激励,即每年授予100万股的方式;每年的100万股,再分两年行权。行权比例6:4。 根据经邦五步法初步设计了股权激励方案,减少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短视行为。该方案由于分两年来授予,分三年来行权,每年只能执行其中的一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只有在增加股东财富的前提下才可同时获得收益,从而与股东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这种剩余索取权驱动高层管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公司业绩,最终达到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双赢的局面。稳定并吸引优秀人才。该方案通过每年循环授予的方式,一方面激励公司现有高层管理人员勤勉工作,另一方面也可吸引外来优秀人才加盟。通过循环授予,该方案成功解决了其他企业由于一次性授予而不能给后进的高层管理人员以激励的局限性。 采用五步法后,该方案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以净资产确定初始价格,而非一直按照净资产价格确定每年股价,从而更好体现了激励成长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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