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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上海-北京-深圳)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07-8-23 14:27:48

企业培训网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欢迎来电咨询最新时间及地点安排!)

开课时间地点:

2007年9月07日 [上海]    2007年9月14 日 [北京]    2007年9月21日  [重庆] 

2007年9月29日 [海口]    2007年10月19日 [上海]    2007年10 月26日 [深圳]

【学习费用】980元/天/人,两天课程优惠价1800元/两天/人(包括教材资料费、午餐、茶点等) 

【学员对象】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背景:

    经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重大调整涉及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随着新法颁布的日趋临近,这种种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

    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课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的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3、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4、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5、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6、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9、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10、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二、新法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面临的风险

1、企业用工模式的影响

2、新旧劳动合同的整改及签订

3、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影响

4、劳动争议内容的新特点

5、劳动关系管理难度的加大

三、新法下人力资源工作的新思路

(一)   劳动合同的订立

1、  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2、  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

3、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

(二)   员工的招聘

1.     应届大学毕业生招录用管理中的三个主体和两个文件;

2.     录用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

(三)   员工培训、考核及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

1、  如何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

2、  培训协议制定的技巧;

(四)   员工跳槽与辞退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1、  员工违纪及辞退

2、  跳槽员工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赔偿

3、   辞退不能胜任工作、违纪员工的实务技巧

4、  如何避免辞退员工时的法律风险

5、  如何与核心员工签订离职保密协议

四、企业应对新法的策略与措施

1、劳动合同的撰写与必备条款约定策略;

2、企业招聘中的新风险与新应对

3、企业薪酬福利制度设计中的新风险与规避

4、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与风险规避策略;

5、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撰写应注意的问题;

6、违纪员工与怠工员工处理策略;

7、违约金及赔偿金的设定策略

8、企业用工模式在新法律体系下的必要调整

9、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策略。

10、企业应对工会组织成立与集体合同谈判策略;

五、案例解析、现场答疑、互动

专家介绍: 梁艳松 先生,法学硕士,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师从我国著名劳动法学家、《劳动合同法》起草组组长常凯教授。中华英才网专家团成员;企业学习网高级顾问;合生智慧咨询独家签约讲师;北京劳动仲裁网首席律师、合伙人。

    自2002年起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近700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海南、辽南、云南、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并被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被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业顾问。并长期受邀作为讲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受湖南省人事厅邀请,对该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进行培训。接受过凤凰卫视、南华早报、北京娱乐信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梁先生为以下客户提供过顾问或内训服务(公开课客户不在下列内):

    可口可乐、海尔集团、SONY(中国)、摩托罗拉(中国)、PHILIP、国际优孚尔(美国)、联想集团、戴尔、三泰电子、美国半导体、安捷伦、北京正豪办公大厦、赛孚耐网络技术(美国)有限公司、AXAIR加湿系统、特莫瓦特、龙旗科技、玛斯特系统工程、圣艾尔普环保设备、国锐房地产开发、蓝地一族服装服饰、万邦食品、易美易家家具、金地伟业科技、厦门南洋模特、艾威点文化、中国海洋物资公司、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中国电源协会、北京香山医院、西安杨森制药、上海强生制药、北大药业、中华商务网、中华英才网、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中人网、国家外经贸部外经贸研究院、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世纪金源集团、北京京滨饭店、南北天地科技、厦新电子、北京云腾宾馆、航天科工集团、天海宏业软件、五岳鑫信息技术、侠客行网络、利通源电子、菱重电器、碧海制衣、海得控制系统、时代集团。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  13261332770

    联 系 人:陈小姐   林先生   李先生   陈先生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备注说明: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地点不合适,您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热线010-62278113咨询最新培训时间、地点等最新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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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填写好在线报名表并成功提交后,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确认住宿酒店等相关事宜,并发出培训确认函,根据学员报名和付款先后顺序安排现场听课席位。
 3、客户服务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传真:010-58850935;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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