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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胎、女职工三期、"泡病假"管理中的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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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胎、女职工三期、"泡病假"管理中的疑难杂症
二胎开放,聚焦全面二胎、女职工三期、"泡病假"管理中的疑难杂症
---2016 年《人口计生法》修改,"晚婚假取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生育假期调整"给企业内部管理(三期、病假等)带来了新挑战,你准备好了吗?

【培训安排】2016年6月30日  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

【培训费用】3500元/位,同一公司2人(含)以上同时报名3150元/位
 
【Training Background|培训背景】
    2016年《人口计生法》修改,"晚婚假取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生育假期调整"给企业内部管理(三期、病假等)带来了新挑战,在传统员工关系领域,三期女职工由于涉及劳动法规、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往往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难点所在,一旦劳资双方失去信任,随之而来的是长时间的管理对抗,而违法解雇则多数面临恢复劳动关系的"惩罚",不仅要支付长达1年左右的工资损失,而且还将给企业管理权威造成严重挑战。
    另一方面,近年围绕假期(主要是病假与年休假)的各类争议不断攀升,比如病假与所涉及的"泡病假"、"医疗期"问题长期困扰着HR管理者。而"年休假"则成为成讼率最高,企业败诉率最大的劳动争议类型。随着晚婚假、晚育假政策调整,企业是否有必要修订规章制度,如何控制各类假期管理的法律风险,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用工成本和风险。
   近两年来,随着"任性员工的增多"和"二胎的放开",泡病假的各类争议不断攀升,泡病假几乎成为员工对抗用人单位的"孙子兵法",试用期怀孕泡病假、绩效考核不满泡病假、合同到期前泡病假、抑郁症混病假、甚至有员工到国外去开了1年的病假条以规避用人单位的"调查"。另一方面,因病假产生的解雇争议用人单位屡屡败诉,动辄被判恢复劳动关系则严重挑战HR管理者和直线主管的权威,但如果用人单位放任不管,最长可达24个月的医疗期又往往让企业不堪重负。
泡病假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管理问题,需要引起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
本次课程将由在病假争议处理领域有丰富"合规调查"和"仲裁诉讼"经验的洪桂彬律师,通过百例真实案件的复盘分析为企业提供"泡病假"的诊断、预防和治疗之策;从上千例泡病假争议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分析新司法解释背景下各类"泡病假"行为的处理重点、调查取证,为企业有效推进员工管理提供针对性的策略和技巧。

【培训对象】HR部门负责人;劳动法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Training Content|培训内容】
二胎政策开放环境下,员工泡病假,我们何处去?(重点讲解)
前瞻:人口计生法修改后各地晚婚假、产假立法动态
一、全面二胎与25个"三期管理"的核心问题
1、劳动合同的订立
  入职隐瞒或虚构婚孕信息可否以违反诚信解雇?
  试用期怀孕如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合同到期前怀孕是否应续订合同?
2、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胎与一胎待遇有何差异?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发放年终奖?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支付月度绩效奖金?
      销售人员的"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企业是否应补差?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企业是否应补差?
      员工未缴纳社保,是否应按生育津贴标准确定产假待遇?
      孕妇请病假不合规可以不批准吗?

3、劳动合同变更
  因女职工禁忌调岗员工是否应服从?
  三期女职工不胜任可以强制调岗吗?
  调岗能够同时调薪吗?
  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岗,三期员工应否服从?
  三期员工岗位被撤销,劳动合同如何变更?
  公司搬迁,三期员工拒绝随迁怎么办?

一、如何化解有问题的"泡病假"
1、病假程序的7种瑕疵
     未及时向主管报告
     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未提交病假资料
     提交途径错误
     逾期提交
     提交资料不完整
     病假期间不配合复诊安排
     相关典型案例分析
2、病假单的7种表面瑕疵
     病假单涂改
     病假单倒开
     病假单无盖章
     无处方和诊断证明佐证
      医生与科室不符
      无挂号记录
      无病例记录对应
      相关典型案例分析
3、病假的6种实体瑕疵
      伪造病假单
      找人代诊
      病假期间在外兼职
      病假期间外出旅游
      病假期间出境
      病假期间不配合工作交接
     相关典型案例分析
 
二、如何对待没问题的"泡病假"
1、确定医疗期的长短(3种情形)
       一般疾病
       特殊疾病(精神病、癌症、瘫痪)
       终身医疗期的适用对象
       各地差异
       典型案例:抑郁症是否属于精神病?
2、确定医疗期的经过(3种方法)
      累计计算
      循环计算
      直接计算
      各地差异
      典型案例:员工断续请病假怎么办?
3、医疗期解除的步骤(4个步骤)
      通知返岗
      通知换岗
      通知鉴定
      通知解除
      典型案例:员工事后鉴定完丧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医疗期继续维系劳动关系1年,事后能否解雇?
4、医疗期终止的步骤(2个步骤)
      通知鉴定
      通知解除
      典型案例:病假单在合同期满后寄达公司可否享受医疗期?
 
三、涉病假的各类法定权益计算
1、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各地病假工资的差异
       典型案例:异地用工发生的病假工资争议
2、经济补偿金计算
       补偿基数:是否应剔除病假期间待遇?
       补偿年限:医疗期满解除有无12个月封顶限制
3、医疗补助费计算
       计算月份:6-12个月的适用情形
       计算基数:是否封顶
       取消情形:提前退休退职手续的办理
4、对其他权益的影响
       病假对绩效奖金的影响(可否取消或减少)
       病假对年终奖金的影响(可否取消或减少)
 
四、特殊群体"泡病假"处理
1、三期女职工的病假处理
       试用期怀孕请病假怎么办
       合同到期前怀孕请病假怎么办
       违反计划生育请病假如何处理
2、工伤职工的病假处理
       工伤员工小伤大养怎么办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后继续提交病假单如何处理?
3、派遣员工泡病假处理
       医疗期满前可否退回派遣公司
       医疗期满后可否退回派遣公司(是否需要换岗)
4、退休返聘等群体病假
      退休返聘、停薪留职、协保人员的病假
      可否享受病假工资,可否约定病假工资标准
      可否直接辞退?
5、外籍员工、港澳台等群体病假
       病假待遇能否约定?
       提供国外病假单如何处理?
       是否享受法定医疗期?
 
【About the Speaker|讲师介绍】
Gary Hong   洪桂彬律师
知名公司法、劳动法专家,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洪桂彬律师同时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包括甲骨文、法国空客、强生、联合利华、杜邦、拜耳、施耐德、索迪斯、宝马、卡夫食品、耐克、欧尚、日立、联想、腾讯、中欧管理工商学院、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多家世界500强、跨国企业及境内知名公司曾聆听其课程。
 经验:
 成功为世界500强公司在华4000余人提供劳动关系规模转移安置综合解决方案
 成功为某行业领先企业提供10000余人的劳务派遣综合解决方案
 媒体采访:
 曾接受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上海东方卫视、环球时报(英文版)、上海日报(英文版)、中国经营报、解放日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金融观察、东方早报、新闻晨报等多家媒体采访就劳动关系热点问题发表专家意见。
 出版物及其他:
 《社会保险风险控制与成本优化实务》(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主笔专栏《模拟仲裁庭》。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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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25198734@qq.com  110756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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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课前两周,我们将为您发送《培训确认函》,将培训地点交通路线及酒店预订、培训报到指引等事项告知与您。
3、本课程也可以安排培训讲师到贵公司进行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预订讲师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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